建议提案如何融入公益诉讼?天台检察探索新机制
近日,经天台县人大、政协、组织部和检察院会签,天台县委办、县府办联合出台《关于建立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通知》。这标志着天台县检察院在落实高检院“代表建议、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”上率先形成常态化机制,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赋能。
创新“3+1+15+N”组合工作模式
3+1
天台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中心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“三部门”与县检察院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。
15+N
天台县15个乡镇(街道)和县直属各单位落实建议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工作。
畅通线索“双向”衔接转换渠道
接收
天台县检察院在每年县党代会、“两会”召开期间,主动对接、全面收集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建议提案;在闭会期间,常态化接收相关部门移送的建议提案。
输出
天台县检察院对建议提案统一登记管理、分类研判会商,将发现的监督线索案件化办理,制发检察建议,并同步抄送“三部门”。
反馈流转
“三部门”对报送的重要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分析研究,视情况转化为建议提案,并向检察机关提供具有相应行业背景、专业能力或其他有利条件的“两代表一委员”人选名单。检察机关安排专人负责对接,协助完成代表建议、委员提案撰写等工作。
“三重监督”
化代表关切为检察工作动力
检察官、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合调查取证、开展调研活动,最大程度减少沟通成本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,天台县检察院优先安排“两代表一委员”担任听证员,发挥专业优势,提升检察建议的专业性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
《通知》提出,建立年度通报机制,定期或不定期就衔接转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会商研究,及时总结经验,开展专题宣传,推动治理效能提升,为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提供有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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